我发誓那只是个普通的周二,直到我在老宅阁楼的蛀空地板下摸到那本硬壳日记。封面是褪色的墨绿,烫金字体模糊得只剩“岁华”二字。纸页脆得像蝴蝶翅膀,一碰就要碎掉。
第一页用钢笔画着幅未完成的肖像,女人侧脸,睫毛垂得很低,嘴角似笑非笑。画旁潦草写着:“她总说左眼跳财,右眼跳灾。今天她的右眼跳了一整天。”再往后翻,每隔几页就有类似的肖像速写,画得越来越精细,女人的眉头却越皱越紧。最后几页的字迹开始发狂,横竖撇捺都像用刀刻进纸纤维里:“他们都说我疯了,可我真的看见窗台上有半枚泥脚印”、“镜子里的人比我慢了一秒眨眼”、“药汤底下沉着没化开的白色渣滓”。
我捧着日记本跌坐在地,灰尘在斜射的阳光里金粉似的飞舞。这女人是谁?画她的人又是谁?老宅是曾祖母留下的产业,家里从没人提过这段往事。
接下来的周末全耗在市政档案馆。工作人员抬出一匣虫蛀的旧报纸,1937年的《沪江晚报》社会版角落挤着则启事:“名伶白玉薇于昨日演出后失踪,其夫陈慕云悬赏寻人。”旁边照片正是日记里的女人,眉梢有颗小痣。再往后翻,三天后又有豆腐块报道:“失踪案疑云:陈慕云涉嫌谋杀遭拘押,证据不足释放”。
我顺着地址去找陈慕云故居,那地方现在是个二手书店。秃顶的老板听我打听,叼着烟斗笑:“又来一个听故事的?老陈死前把这屋卖给我爹,据说他晚年天天坐在这门槛上,逢人就问‘你看见她左耳后的红痣没有?’——疯子一个。”
“左耳后的红痣?”我愣住。日记本里所有肖像都只画了右脸。
当晚我又爬上阁楼,借着手电筒的光一页页重翻。在几乎最后几页的夹层里,藏着张对折的结婚证。展开的瞬间,我全身血液都冻住了——结婚照上穿着西装微笑的男人,左耳垂上有颗鲜明的红痣。而被称为“陈慕云”的那一栏,写的却是“白玉薇”。
电光石火间,所有碎片咔哒拼合。从来没有什么画家丈夫和失踪妻子。只有一个被迫用丈夫名字登台表演的女人,一个在日复一日的扮演中逐渐崩溃的名伶,一个用左手画出右脸自画像、再用右手写下被迫害臆想症日记的绝望者。她精分出的“丈夫”最终在文字里谋杀了他自己。
阁楼窗外的月亮又冷又白,和八十年前照进这屋子的大概是同一个。我摩挲着纸页上狂乱的笔迹,忽然觉得触到某种湿冷的东西。那滴穿越时空的泪,终于落在了我的手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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