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认识陈默那年,刚搬到城西的老居民楼。楼道窄得只能容一人通过,每次上下楼都得侧着身子。我家在四楼,他在三楼,门口堆着的几个空啤酒瓶成了他家的标志。
起初我们只是点头之交。直到某个周末,整栋楼突然停水,我端着个空盆子站在楼道里发愁,陈默推开门:“来接水吧,我存了两桶。”他那不到四十平的小屋里,居然挤着三个水桶,其中一个已经见底。
“老是停水,习惯了。”他挠着头笑,露出两颗虎牙。
从那以后,我们熟络起来。他是个自由插画师,白天睡觉晚上工作;我在出版社做编辑,朝九晚五。截然不同的作息却意外地契合——我下班回家时,他正好起床,常常碰见他在煮泡面,顺便多煮一碗给我。
真正让我们成为莫逆之交的,是那个暴雨夜。我被雷声惊醒,听见楼下传来玻璃破碎的声响。透过猫眼看去,陈默的门虚掩着,隐约传来争吵声。
我犹豫再三,还是拨通了他的电话。“没事吧?”我压低声音问。
电话那头静默片刻,突然传来他刻意提高的音量:“哥们!你到楼下了?马上来给你开门!”
我瞬间明白过来,抓起伞装作出门的样子,故意踏响楼梯。一个陌生男人从陈默家里仓皇离开,消失在雨幕中。
推开门,陈默正蹲在地上收拾碎玻璃,手背有一道血痕。“前男友。”他苦笑,“分了三个月了,还不甘心。”
那晚我们谁都没睡,坐在堆满画稿的地板上喝啤酒。雨声敲打着窗户,他给我看手臂上的旧伤,我告诉他为什么害怕雷声——小时候父母总在雷雨天吵架。天亮时雨停了,我们像两个被雨水冲刷过的贝壳,彼此看到了最脆弱的内里。
上个月陈默接到北京的工作邀约,待遇丰厚但要去半年。我们照常吃火锅,辣得满头大汗时他突然说:“不去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你这人离了我,连外卖软件都用不明白。”他捞起最后一片肥牛放进我碗里,“再说,我那些花谁浇水?”
我笑出声,眼睛却发酸。是啊,他阳台上三十多盆多肉,我连名字都叫不全。
昨天我家水管爆了,水漫得到处都是。陈默穿着睡衣冲上来,一边骂我笨一边帮我抢救泡在水里的书。收拾完已经凌晨,我们瘫在湿漉漉的地板上喘气。
“其实我知道,”他突然说,“上次前男友那事,你报警了。”
我愣住。确实,那晚我悄悄报了警,但从未告诉他。
“警察后来联系我做笔录时说了。”他转过头看我,眼睛亮晶晶的,“谢了。”
“谢什么,”我捶他肩膀,“你家钥匙还在我这儿呢。”
真正的亲密从来不是形影不离,而是我知道你所有弱点,你见过我最不堪的样子,我们依然选择做彼此深夜可以随时拨通的那个号码。就像这老楼的楼道虽窄,但总有一扇门为你敞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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