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陈靠在吧台边上,杯子里的威士忌晃荡着,映出头顶那盏昏黄又有点油腻的吊灯。他觉着这光像极了他的人生——半明半昧,浑浑噩噩,勉强亮着,却压根照不清任何东西。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个像这样黏稠得化不开的夜晚了,酒保阿Ben擦着杯子,眼皮都懒得抬一下,老陈是他最后一位客人,或者说,是这片繁华孤岛上最后一位不肯上岸的漂流者。
“你说,人活着到底图个啥?”老陈的声音像是从一口枯井里捞上来的,沙哑,还带着点回音。这话他问过无数次,问阿Ben,问空酒瓶,问凌晨三点扫街的环卫工老刘。答案五花八门,有的现实,有的虚无,但都没能钻进他心里。他觉得自个儿像台出了bug的机器,卡在“生存”和“生活”的死循环里,怎么也跳不出来。日子就是醒过来,应付工作,然后把自己灌醉,再醒过来。一套流程,比机器还精准,也比机器还冰冷。
转机俗气得像部三流编剧写的烂片。那天他照例醉眼朦胧地摸出酒吧,没留神脚下,一跟头栽进绿化带里。挣扎着坐起来,手里却摸到个硬壳子的小本子,封皮被雨水泡得发胀,字迹模糊。鬼使神差地,他把它揣回了家。
第二天头痛欲裂地醒来,那本子就躺在床头柜上,像个沉默的审判官。他皱着眉翻开,里面是密密麻麻的字,记录着一个陌生人的日常——“晨跑三公里,给窗台的茉莉浇水,读完《百年孤独》最后两章,给母亲打了电话……”琐碎,平常,甚至有些无聊。但老陈的手指抚过那些字迹,却像触电一样。那本子里流淌着的,是一种他早已陌生的东西——一种叫“认真”的东西。
他一页页翻下去,像在看一部关于另一个世界的默片。那个人记录每一次日出,每一餐饭的味道,每一次与家人平淡却温暖的对话。没有惊天动地,却把每一寸琐碎的光阴都过得滋滋作响,冒着热乎气儿。老陈猛地喘了口气,像被人一拳砸在胸口。他环顾四周,堆成山的外卖盒,蒙尘的吉他,冰箱里过期的牛奶……他过的这不叫日子,这叫浪费生命。
他腾地站起来,不是要去买醉,而是冲进卫生间,用冷水狠狠地泼脸。镜子里的男人,眼眶深陷,面色灰败,陌生得让他心惊。
那天之后,老陈没再去酒吧。阿Ben嘀咕了一阵子,也就习惯了。老陈开始笨拙地模仿那个笔记本里的生活。他早起,熬糊了粥也喝着;他买了盆绿萝,虽然半死不活但好歹是盆生命;他试着给老家打电话,听着母亲在那头惊喜得有些语无伦次。过程磕磕绊绊,时常泄气,但心里头那块压了多年的巨石,好像松动了那么一丝丝。

一个月后的清晨,他站在阳台上。太阳挣扎着跳出地平线,把云彩染成一片暖金色。风裹着楼下早餐摊的烟火气吹过来,他忽然就愣住了。就那么一刹那,毫无征兆,他心里那片结了厚厚冰层的湖,咔嚓一声,裂开了一道缝。一种庞大而温热的情绪猛地涌上来,涨得他眼眶发酸。他形容不好那是什么,不是喜悦,也不是悲伤,就是一种强烈的“存在感”。他真真切切地感觉到,自己活着,站在这里,呼吸着,看着这一天开始了。
他深吸一口气,那空气带着点凉,却无比清新。他转身回屋,拿起桌上那个皱巴巴的小本子,在第一页,无比郑重地,一笔一划地写下:“今日天晴,晨风甚好。我决定,重新活一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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