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狐伶台上斩贪狼》
乾隆年间,济南府出了桩奇事。新任知府王敬之到任三年,百姓怨声载道,都说他是刮地三尺的活阎王。这年开春,府衙对面突然开了家"鸣玉班",班主是个叫苏怜月的女戏子,生得眼波流转,顾盼生辉,尤其一曲《红梅记》唱得荡气回肠,不出三月便名动全城。
王敬之本是好色之徒,听闻苏怜月艳名,三番五次派人传唤。苏怜月却只回话说:"奴家蒲柳之姿,怕污了大人法眼。若蒙垂青,不如请大人携同僚来看《包公审石头》,奴家愿为大人献丑。"王敬之听她言语乖巧,又想着在属下面前显摆,便应下了。

三月十五这天,府衙前搭起戏台,百姓闻讯都来围观。王敬之带着一众官员高坐前排,苏怜月却扮了个红衣判官,手持朱笔登台。锣鼓声起,她亮开嗓子唱道:"济南府,黑沉沉,赃官好比虎狼心。三年刮尽民脂膏,半夜鬼哭到天明!"
台下百姓先是一愣,随即有人低呼:"这唱的不是王大人吗?"王敬之脸色铁青,正要发作,却见苏怜月长袖一甩,台上竟凭空多出几块木牌,上面写着"贪银三千两""强占民女十二人""草菅人命三条"。她每唱一句,木牌便自动翻转,现出桩桩件件的罪证,连哪年哪月收了谁的贿赂都写得明明白白。
"妖女!你竟敢污蔑本府!"王敬之拍案而起,衙役们正要冲上台,却见苏怜月咯咯一笑,身形化作一道白光,台上只留下件红戏衣,衣摆绣着只雪白狐狸,正睁着琥珀色的眼睛睥睨众人。再看那木牌,竟都变成了王敬之与各乡绅的受贿契约,还有他亲笔批文的抄件。
百姓哗然,纷纷捡起契约喊着要去省里告状。官员们见罪证确凿,生怕牵连自己,当晚便联名上书。不出半月,巡抚带着兵丁抄了王敬之的家,从地窖里搜出的金银珠宝竟装了二十马车。
后来济南人都说,那苏怜月原是千佛山的狐仙,见王敬之残害百姓,特意化作戏子来揭露他的罪行。而"鸣玉班"的戏台,此后每逢月圆之夜,总有人听见缥缈的唱腔,如泣如诉,像是在提醒为官者要清正廉明。
这正是:"粉墨登场辨忠奸,狐仙也护好河山。莫道戏文皆假语,民心才是真青天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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